红旗满族乡行政区划
全乡共辖后蓝旗(原镶蓝旗二屯)、前蓝旗(原镶蓝旗头屯)、孤家子、前红旗(原正红旗头屯)、东阳、东龙、东林、山东、东和、多欢站、山西、东富、前大坡、新立、东城子、西城子、后大坡、东利、东胜、坡楞等20个村。
红旗满族乡的早期历史可以追溯到原双城县第四区和第五区时期。1953年,这个地区被划归至哈尔滨市,正式成为王岗区的一部分。紧接着,在1956年3月,乡村组织结构进行调整,平等乡应运而生,通过并村划乡的方式设立。随后,1958年,平等乡更名为平等人民公社,归属于南岗区的行政管理。
随着1945年冬盖平县的解放,红旗满族镇被划归到了芦屯区,成为解放初期的行政区域。然而,1946年国民党军队的入驻又恢复了日伪时期的区划,但不久后在1947年,我军收复盖平,再次将红旗镇划归芦屯区的管辖之下。随着历史的进程,1958年6月,红旗镇成立了正蓝旗乡,下辖六个村庄,随后更名为红旗公社。
年3月,行政区划调整,红旗乡并入五常县,此时分为前红、前蓝、东城子三个乡。1958年秋,这些乡合并成立了红旗人民公社。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1984年2月,红旗乡的名称改为现在的形式。最后,在1990年2月,由于民族成分的变化,红旗乡进一步升级为红旗满族乡,承载了丰富的历史和民族特色。
红旗满族镇隶属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管辖。位于市境南部,东临平房区,南以运粮河与双城市分界,西邻道里区,北靠王岗镇。属远郊乡镇,但交通便利。二河乡 河乡位于五常市北部,北纬45°15′、东经127°19′。
红旗满族乡历史沿革
1、红旗满族乡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清代,当时它隶属于呼兰城守尉的管辖区域。在咸丰年间(1851年至1861年),这个地区实行了屯垦戍边政策,沿着泥河北部设立了20个营屯,根据旗色划分,包括正红、正黄、镶黄和正白四旗,每旗又分为五个屯。清末,红旗满族乡隶属于绥化府的永安区。
2、红旗满族乡有着悠久的历史背景,其开发始于清朝时期,特别是乾隆七年(1742年)。当时,清廷为了推进京旗屯垦,在拉林地区布局,包括了今红旗乡在内的多个旗屯,如正红旗头屯、三屯,正蓝旗三屯,镶蓝旗头屯、二屯、三屯等,这些屯占拉林地区24旗屯的四分之一,由拉林阿勒楚喀副都统进行管辖。
3、中华民国成立后,隶属永安镇。东北沦陷后期,实行街村制,因其管辖范围内的大多数屯名都带“正红旗”字样,故设红旗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永安区管辖,1951年改隶第四区。1956年4月,并村划乡,设置红旗乡。1958年8月,将永安、连岗、红旗3个乡合并成立永安人民公社。
4、红旗满族乡的早期历史可以追溯到原双城县第四区和第五区时期。1953年,这个地区被划归至哈尔滨市,正式成为王岗区的一部分。紧接着,在1956年3月,乡村组织结构进行调整,平等乡应运而生,通过并村划乡的方式设立。随后,1958年,平等乡更名为平等人民公社,归属于南岗区的行政管理。
红旗满族乡的地理位置
红旗满族乡位于黑龙江省北林区的西南区域,其地理位置被精确地定义为南界为北纬46°24′247″,北界则为北纬46°33′184″,西界从东经126°29′149″开始,向东延伸至东经126°38′343″。乡内海拔高度大致在133米至144米之间,地势平坦,属于松嫩平原的一部分。
红旗满族乡位于北林区西南部 ,乡域地理坐标为南起北纬46 °24′247″北至北纬46° 33′184″,西起东经126° 29′149″,东至东经126° 38′343″。海拔高度在133 ~144m。红旗满族乡西与兰西县临江镇接壤,北与连岗乡相邻,东与永安满族乡相连,南与西长发镇齐界。
红旗满族乡位于绥化市区西部约36公里的区域,占地总面积为90.8平方公里。这个乡区划分为5个行政村,包括19个自然屯和59个村民小组,居住着18,473位居民。地理位置上,红旗满族乡位于黑龙江省第二积温带,土壤条件优越,地势平坦,土质肥沃,雨量充沛,为农业生产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红旗满族乡坐落在中国黑龙江省五常市的西北区域,紧邻拉林河的右岸。这个美丽的乡镇与吉林省榆树市隔河相望,西部与双城市接壤,形成了独特的地理位置。乡政府坐落在后蓝旗村,距离五常市城区大约51公里的路程。满族是红旗满族乡的主要民族之一,占全乡人口的三分之一,展现了其丰富的文化特色。
红旗满族乡隶属五常市管辖。位于市境西北部,拉林河右岸,南与吉林省榆树市隔河相望,西与双城市毗邻。乡政府驻地距城区51公里。满族人口占全乡总人口的33%。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16万人,其中满、朝鲜族人口约占40%。乡政府驻地后蓝旗村。
红旗满族乡的历史沿革
1、红旗满族乡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清代,当时它隶属于呼兰城守尉的管辖区域。在咸丰年间(1851年至1861年),这个地区实行了屯垦戍边政策,沿着泥河北部设立了20个营屯,根据旗色划分,包括正红、正黄、镶黄和正白四旗,每旗又分为五个屯。清末,红旗满族乡隶属于绥化府的永安区。
2、红旗满族乡的早期历史可以追溯到原双城县第四区和第五区时期。1953年,这个地区被划归至哈尔滨市,正式成为王岗区的一部分。紧接着,在1956年3月,乡村组织结构进行调整,平等乡应运而生,通过并村划乡的方式设立。随后,1958年,平等乡更名为平等人民公社,归属于南岗区的行政管理。
3、红旗满族乡有着悠久的历史背景,其开发始于清朝时期,特别是乾隆七年(1742年)。当时,清廷为了推进京旗屯垦,在拉林地区布局,包括了今红旗乡在内的多个旗屯,如正红旗头屯、三屯,正蓝旗三屯,镶蓝旗头屯、二屯、三屯等,这些屯占拉林地区24旗屯的四分之一,由拉林阿勒楚喀副都统进行管辖。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