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单位有哪些
宪法规定,我国的国家机关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有哪些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6、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7、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8、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9、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哪些单位属于国家机关
国家下属的各级政府,人大,政协,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税务,路政,河政,驻外使领馆,政府分管办事机构,政府各部委,及常设机构等。
国家机构有哪些
您好,关于国家机构我帮您整理了下。
国家机构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而建立起来的一整套国家机关体系的总称。按照宪法第三章的规定,中国的国家机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特别行政区的国家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人民监察委员会组成。从行使职权的性质上看,可以把它们分为国家权力统一原则下的权力、行政和司法等机关;从行使职权的地域范围上看,可以把它们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
国家机构的主要特点1、阶级性:国家机构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
2、社会性:国家机构一般以全社会正式代表身份,以全社会名义进行活动。
3、整体性:国家机构是统一的整体,是有机构成的政治组织体系。
4、强制性:统治阶级通过国家机构的活动普遍地约束全体社会成员,这样做一是依靠法律强制,一是依靠暴力强制。
国家的组织机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国家单位有哪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由法律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设立自治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监察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
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机构职责
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主席;
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国家军事领导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
国家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国家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
国家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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