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wú),是汉语通用规范二级字[1]。最早见于战国[2]。本义是不要,表示禁止,引申也用作一般否定词。
象形兼会意字,女之分化字。从女,中间加一横笔为分化符号,女亦声。女、母、毋均一字之分化。战国时始分化出“毋”字。楚文字“毋”字或作A,赘加“B”划饰笔。秦文字或作C,为隶、楷所本。本义是不要,表示禁止。《说文》:“毋,止之也。”《诗·小雅·角弓》:“毋教猱升木。”郑玄笺:“毋,禁词。”《包山楚简》207:“尚毋又咎。”(希望不要有灾祸)《包山楚简》245:“毋又祟。”(不要有祸祟)又有无、没有之义。《玺汇》4887“日敬毋治”,读为“日敬无怠”。《书·大禹谟》:“无怠无荒,四夷来王。”引申也用作一般否定词,又用作无指代词,相当于没有谁,没有什么;指无没有。
古代典籍中,常见以“唯毋”领起的复句形式,“唯”又作“虽”,“毋”又作“无”,都属古音通假。“唯毋”、“唯无”、“虽无”,形异实同。“唯毋……”句式,以《墨子》、《管子》用例最多,多译为假如,如果。以上都是百度的。
出自《论语?子罕》: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毋意]不主观臆测[毋必]不绝对肯定[毋固]不拘泥固执[毋我]不自以为是孔子杜绝四种毛病——不主观臆测,不绝对肯定,不拘泥固执,不自以为是。"毋在六书"是中国古代文学批评中的一个概念,它是指一种文学风格或写作原则,要求作者在创作时不受"六书"的束缚。"六书"是指古代文言文中的六种主要修辞手法,包括比、兴、描、象、比、谐(或称比兴、兴尽、形声、类聚、谐音、转注),它们用来强化文学作品的表现力和形象。
"毋在六书"意味着作者不应受限于传统的修辞手法,而是应该自由创作,发挥创意,不受规定的文学模式和结构的限制。这一理念鼓励文学创作者在写作时勇于创新,突破传统,以更自由、富有创意的方式表达思想和情感。这一概念在中国文学史上曾多次出现,强调文学的发展应当有新的变化和突破。
毋字拼音是wu二声,独体字,笔画顺序是一竖折二横折勾三横四撇四画。字意思是文言副词,不要,不可以,宁缺毋滥,毋字,毋宁死不屈。毋就一个读音wu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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